湖南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時間安排已經公布,小編整理了相關信息,來看一下!

湖南2026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時間安排
1.今年全省高考體檢工作統一要求在5月15日之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自行安排。

2.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以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工作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自行組織安排,復檢工作須在5月22日前完成。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考生可以提出仲裁申請,考生須于5月26日前到所在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對復檢結果的仲裁申請,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協調終檢醫院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

3.體檢信息采集采用兩種方式:電子采集導入方式與紙質錄入采集方式。電子采集導入方式由體檢醫院在體檢過程中直接通過電子設備采集考生體檢數據信息,體檢數據須每天進行備份刻盤,體檢完成后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體檢數據信息按照系統要求格式統一導入系統,并將每天備份的數據光盤上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處;紙質錄入采集方式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經體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蓋章確認后的體檢表匯總,安排人員通過系統錄入考生的體檢信息。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可自行決定所屬縣(市、區)采用何種方式。采用紙質錄入采集方式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信息錄入與核對工作,建立專人錄入、專人核對機制,強化責任管理,克服經驗主義和麻痹思想,確保體檢信息錄入準確無誤。5月31日前,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要匯總所屬縣(市、區)所有考生的體檢信息,通過“高考信息管理系統”上報體檢數據,體檢數據上報后,不再受理市(州)提交修改體檢數據的申請。
4.軍事院校體檢、直招士官體檢、公安院校體能測試等由相關職能管理單位另行發文通知。
體檢標準
2026年高考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等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