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樂學院2026年招生章程已經發布,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來看一下吧!

四川音樂學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一、招生計劃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學院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及國家核定的辦學規模等因素,由招生處提出建議方案,報院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定,并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學校安排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錄取同分數及生源數量多、質量好的專業。預留計劃的使用將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專業上線生源投檔情況,由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將使用情況及時在招生信息網上公告。
學校將根據主管部門審定后下達的本年度招生計劃,根據各省統考生源情況,擬定各專業分省計劃,并及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具體招生省份、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二、錄取規則
第1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一)四川省考生錄取辦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四川省招考委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新媒體藝術專業除外),對進檔考生,根據其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辦法分別為:
①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分別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四川省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②藝術史論、藝術管理專業分別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四川省同科類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錄音藝術、動畫、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不含新媒體藝術)各專業分別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2026年新增“新媒體藝術”專業,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計劃。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四川省招考委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擇優錄取。
3.學校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辦法:
①新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各專業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②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各專業依次以“視唱練耳及樂理”、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的高低排序錄取。
③藝術史論、藝術管理、舞蹈表演、動畫、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設計學(不含新媒體藝術)各專業依次以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語文、外語的高低排序錄取。
4.學校各專業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均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錄取辦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合格、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在進檔考生中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
1、報考學校藝術類各專業的省外考生,均須參加各省組織的省統考【其中,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藝術史論、藝術管理專業,考生是否參加省級該類專業統考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藝術史論、藝術管理專業,商請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最終按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批次、投檔科類、投檔規則執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其他藝術類專業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學校對專業志愿及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辦法:
所有專業均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3.錄取其它相關規定:
(1)根據考生成績排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專業方向。若考生志愿填報的專業方向均已錄取滿額,對于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則由學校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專業方向;對于不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則不予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藝術史論、藝術管理專業在同一生源省份分文理科類安排招生計劃的,我校將分別按文理科類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如果上述六個專業在同一生源省份未分文理科類安排招生計劃,但該省考生又分文理科的,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對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錄取規則排序。折算公式為:理科生高考文化課折合分=理科生高考文化課總分×(文科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理科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2條 各專業投檔比例設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要求執行。
第3條 學校藝術類所有專業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優惠政策。
第4條 學校認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專業合格分數線和最低文化錄取分數線。
第5條 學校錄取時文理兼收;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6條 學制:本科層次專業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方向)、雕塑專業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專業均為四年制本科。